中总协代〔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总秘〔2017〕60 号) 和《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要求,2023年1月至6月,共有100余家企业提出申请参与等级认定工作。为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进行等级认定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邀请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等方面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定40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标准。同时对2018-2022年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的企业进行了复审。
现将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及复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晓茹
联系电话:010-88191562
电子邮箱:dljz@cacfo.com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