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总协代〔202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总秘〔2017〕60号)和《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要求,2025年3月至7月,共有31家企业提出申请参与等级认定工作。为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进行等级认定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邀请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等方面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定17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标准。
现将 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5天,若有异议请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8191562
电子邮箱:dljz@cacfo.com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