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开展试点。
《通知》明确了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要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实际明确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内容,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且具有普惠性的公共服务领域及项目开展试点。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优抚服务、学前教育普惠性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社区管理、城市市容管理等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统计、行业调查、检验检测服务、行业发展与管理政策、政策申报兑现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技术性服务。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万元,预算已经安排财政资金补助的服务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通知》规定,试点购买主体为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接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范围具有以下特征: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一般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
《通知》还对购买服务实施流程、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