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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16:48:4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00145

1.2项目名称: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

1.3服务内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审计;内控管理,经营业绩,资金管理,存货管理,船舶、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职工薪酬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情况;出具完整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并审计报告(服务项目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期:2020年4月1日--5月20日(受疫情影响开始时间可适当延期,但在5月20日前需完成审计工作)

1.5服务范围:航运集团1级企业本部1户、二级企业16户、三级及合资企业18户。重点以二级单位为主。航运集团总资产额度10.7亿元。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60%价款,审计任务结束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40%价款。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16.5万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说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独立法人资格或有证券资质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12人(提供服务团队方案),团队成员至少3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2018年度收入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年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00至2020年3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3月29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14:00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0年3月30日14:00开始

7.3邮寄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4响应文件邮寄要求: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5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8.2竞价时间:2020年3月31日9:00至2020年3月31日10:00

8.3竞价条件:经评审,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意向供应商可入围对应标段供应商名单。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42号

  人:高源

 话:0451-88912253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人:邱女士、乔女士

 话:0451-87200170、8720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