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验交流 > 代理记账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6 22:31:0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图片2.png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05662号采购文件编号:NZC2019035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用“安全证书(CA)”在“网上报名即可,无需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zfcg.ggzyjy.nmg.gov.cn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7月08日 09:00至2019年07月12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zfcg.ggzyjy.nmg.gov.cn),“安全证书”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交易平台”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http://zfcg.ggzyjy.nmg.gov.cn)“交易平台”入口,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的刻录光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开标地点密封递交,逾期未送达的,将拒收。刻录光盘只在启动开标应急程序时启用。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6日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6日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402室

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人:杨正

联系电话:0471-6946546

投标保证金账户

采购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刘昱希

联系电话:189471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