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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农村集体清产核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1 22:50:4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依据茅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MJGPC201880号要求,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委托,对十堰市茅箭区农村集体清产核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茅箭区农村集体清产核资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MJGPC201880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拟采购2家专业机构提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对全区36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区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具体实施要求见谈判文件。

4.清查内容:本次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5.预算金额(即控制价):

1)城中村区域:包括16个村,控制价为1.8万元/村;

2)南部山区:包括20个村,控制价为1万元/村。

6.服务期限、地点:成交后合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会计代理等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工作站,拟派6人及以上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其中负责人须具备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5.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具有农村经济组织或企业财务审计,资产清查等相关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取总报价最低的前两名为成交供应商。

四、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胶订成册),到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人民南路83号,城市便捷酒店二楼)购买谈判文件,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逾期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谈判地点: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人民南路83号,城市便捷酒店二楼)。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茅箭新闻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茅箭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联系人:戴志方  电话:0719-878913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大虎  电话:13197367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