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勉县财政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履约的供应商响应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代理记账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8)19号
三、采购人名称:勉县财政局
地址: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东风转盘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916)86520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勉县勉阳街道办东风转盘财政局六楼607室
联系方式:(0916)86520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勉县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及代理记账等服务,供应商数量:5家;详情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资金绩效评价及代理记账
项目性质: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前提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所代理业务在其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之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财务、会计事务相关经营范围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公司在汉中市内有常驻机构,具备项目地<汉中市内>自主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响应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供应商为被委托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询价会议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响应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响应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 1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时须提交的资料:
3.1单位介绍信一式两份(请按本公告下方提供格式填)
3.2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9:30时
2、响应时间:2018年9月 26日上午9:30时
3、响应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单位介绍信
致: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我单位人员凭此介绍信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你处获取采购文件,请予以受理:
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文件获取人姓名:
文件获取人身份证号:
文件获取人联系电话:
文件获取人邮箱:
单位公章加盖处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章加盖处
备注:介绍信一式两份,供应商、采购中心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