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QZC-2018003大同市城区财政局会计代理记账供应商入围项目磋商公告
大同市城区财政局会计代理记账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受大同市城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同市城区财政局会计代理记账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CQZC-201800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800元/月(1家单位)
竞争性磋商范围:负责大同市城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及会计咨询
服务期限:1年
服务要求:符合会计规范管理规定
服务地点:大同市城区
入围单位数量:2家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应具备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8、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提供《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9、投标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会计从业人员;具备相应从事会计工作所需专业能力的专职会计从业人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投标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并且是在报名单位注册);
4、《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会计师事务所除外)
5、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的会计师证(会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6、投标人城区本地固定的办公场地证明(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地点: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同市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城区财税综合楼二层215室)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6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大同市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3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东红、王然
电话:0352-2392052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春鹤、王寅
电话:0352-239205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大同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