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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1 14:09:1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QTQ-02-201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志帅

项目联系电话:010-648222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路

联系方式:010-648222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志帅010-64822248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第二次

2. 项目编号:QTQ-02-2018012

3.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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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服务内容及用户需求:2018年朝阳区卫生系统代理记账工作

5.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5)具有经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代理记账资质;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7.报名时间、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5-2018年业绩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 报名时间:自2018年4月19日到2018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册;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本项目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设答疑会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开始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不予不接受。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创业大厦A座会议室。

1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路

1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室

联系人:赵志帅 电话:010-64822248

传真:010-64822248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5)具有经财政部门审批的会计代理记账资质;(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7)根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创业大厦A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