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15号)要求,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确定的重点,对夹江县彤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1.会计账簿未打印装订成册。
2.记账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记账等签字,未明确保管期限。
3.支出、费用、成本类原始凭证均无经办人签字,且未经法人签字。
4.不同会计科目和业务类型在同一张会计凭证填制,存在多借多贷现象。
5.部分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
6.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齐。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认真核查、反复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夹江县彤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对检查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该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规范整改,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
夹江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